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候鸟式旅游”须防低价陷阱

2017-12-22 09:11:13 苑广阔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期,不少老年人前往港澳、海南、广西、云南等地过冬。“候鸟式旅游”本应成为撬动“夕阳旅游”和“淡季旅游”的杠杆,却被违规违法分子盯上,以“低价”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结果行程中不仅服务质量差,而且多次强制购物,老年人不是“出去享受”,而是变成了“出去受罪”。(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候鸟式旅游”,就是在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到海南、广西、云南等气候温暖的地方过冬,等北方天气暖和了,再回来。“候鸟式旅游”以老年人群体为主,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夕阳红旅游”。现在正值全国旅游淡季,“候鸟式旅游”可以让淡季不淡,对旅游目的地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然而,一些旅行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却把一部好经给念歪了。按照北京市旅游委近日发布的提示消息,凡是宣称自己是“尾单报团”“淡季促销”的线路,大多数都是依靠低价吸引游客报名,但是一旦组团成行,这些不法旅行社往往会通过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游客购物等手段获得利益。而到了这时候,团费往往已经交了,又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游客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只能被迫进行消费。

随着游客的旅游消费变得越来越理性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当然还有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持续整顿,近年来旅游市场秩序正在逐渐好转,欺客宰客现象越来越少。但是“候鸟式旅游”之所以有沦为“低价陷阱”的倾向,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群体,这一群体一方面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另一方面又喜欢贪图便宜,结果正中一些不法黑心旅行社的下怀,为以后权益遭受侵害埋下了伏笔。

要想既能享受到温暖的南国之旅,同时自身权益又不受到侵害,就要在切实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的同时,理性选择旅游产品,不要只图便宜,避免和减少因参加低价旅游团而遭遇消费陷阱。如果在旅游中遇到纠纷,游客要保持冷静,保留证据,坚持理性维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