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与因材施教不矛盾

2018-01-24 07:46:53 艾萍娇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明确规定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75.2%的受访者身边的初中学校有“实验班”“尖子班”等变相重点班,47.7%的受访者不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27.2%的受访者支持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现象。

我国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现实中,变相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而之所以存在这一现象,除一些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不力外,还与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舆论错误理解因材施教有关,认为均衡不利于因材施教,因此以因材施教为名再举办各类实验校、创新班。

实际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与因材施教并不矛盾。分重点校、非重点校,重点班、非重点班,是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思路,并不是因材施教。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是政府部门保障对每所学校的投入,做到每所学校办学标准一致,在此基础上,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给予学生选择权,通过学校自主办学和学生自主选择,实现因材施教。

分析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重点校、重点班,均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优质资源集中在少数学校、少数班级,这对其他学校、班级学生并不公平,也加剧择校热和分班焦虑。二是所谓的因材施教,依据的是学生的成绩,是由学校按学生成绩分班,而不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选班。这在近年来初中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改革中表现得很明显。选课走班是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的一种教学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学生自主选择,可推进选课走班的学校,并没有给学生自主选择权,而是按学生的成绩把学生分进某个班里。这和以前的分重点班、非重点班,快班、慢班,没有什么两样。

根据学生成绩分班教学的做法,本质是单一评价体系下的竞技教育,而不是因材施教。客观而言,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办学,尚未摆脱升学教育模式,因此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都会关注孩子的成绩,而围绕学生成绩配置教育资源,也就会得到广泛认可。这也是各地都存在重点校、重点班,但很多家长都接受的原因。甚至还有家长质疑,学校都均衡发展,这会影响拔尖、优秀学生的培养。

要建立关注学生个性(而非成绩)的因材施教观念,需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也需要整个社会重新认识“均衡”。均衡指的是政府发展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到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一致,包括校舍标准、师资力量等,让每个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国家教育资源。均衡不是消灭学校办学的特色和差异,在政府保障所有学校均衡投入情况下,要鼓励学校办出个性、特色,以此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需要。学校的特色和个性具体体现在每个学校在满足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可开设校本课程,开展特色教学活动。

从发达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看,主要抓的就是两方面,一是对学区内所有学校的均衡投入,学区内学校的办学质量差不多;二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各校办学各具特色。在发达国家,也有择校问题,但大多择校是出于特色差异择校,而非教育质量差异择校,所以择校并不狂热。我国的择校热,却主要是围绕办学质量展开,而且办学质量也主要是升学角度的办学质量,这主要因为不均衡、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使校际间产生差异,主要是质量差异,但各校办学其实大同小异,千校一面。

所以,推进均衡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是既扩大教育公平,又进行因材施教的两方面。义务教育均衡和因材施教并不矛盾,这也正是我国正在推进的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政府要依法履行投入责任和管理责任,同时放权给学校,推进学校自主办学,给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教育。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