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消费维权不只靠投诉便利

2018-03-02 08:18:06 长江日报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林瑶   我来说两句

“3·15”消费者维权日又快到了。在昨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有人提到热线投诉和网上投诉难,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坦言,他有时候检查12315的时候也打不通,对所接受投诉总量心里也发虚,目前正在进行互联网投诉平台建设,以实现消费者投诉便利化。

在消费中遇到问题,向工商局或者消协投诉,这是目前消费者维权的基本模式。目前一些地方12315热线打不通,据若干媒体报道,原因是有关部门把线路拔了,这是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的问题。一方面抓作风建设,一方面建设互联网投诉平台,这当然是好事,也是必要的。

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可能不是投诉与接受、处理投诉这么简单。在工商部门内设立一个保护消费者的机构,重视消协在消费维权领域的作用,这是必要的。但是消费权益是在与生产、商业利益的博弈中实现的,这种博弈的力道是巨大的。

现代社会往往就是消费社会,所以消费者维权显然是社会体制、机制的重要一部分。消费者维权非常有必要,但仍然不够重视维权,很多消费者更不知道怎样维权。把消费维权这件事高度重视起来,不仅是市场现实的需要,而且对“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在我国强调“质量强国”,但把质量搞上去需要各种内在和外在动力。把消费者发动起来,向假冒伪劣宣战,事关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真正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在体制上,可以结合行政机构改革,设立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关,把消费者保护工作从公共管理的边缘推向中心。目前我国在工商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与消协“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工作往往被“主流”忽略。应当设立国家级机构,专责保护消费者权益。

其次是把社会动员起来,加快培育消费者维权的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打人民战争。国内媒体经常引用一份《消费者报告》,它其实是北美一家第三方商品价值评估机构,定期针对市场上各种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车主满意度、安全性等发布评估报告,并具全球声誉。它不接受企业资助,经费上依靠订阅和社会捐赠。这是一种产品质量导向机制,可以说是一种“消费源头治理”。复杂问题必须复合治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