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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红黑名单 彰显共治共享

2018-05-15 15:22:08 谭敏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10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广州市将印发实施《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广州市将对小区物业公司实行“红名单”“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业主微信投票打分的结果,将成为评判物业是“红”是“黑”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或约定提供保洁和灭四害消杀服务,物业服务区域内卫生环境脏、乱、差的”“未按规定或约定管理和维护电梯,造成电梯故障或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的”“违反规定或约定乱收费或未按规定出具收费凭证的”……这些会上“黑名单”的失信行为,在不少小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也是造成小区业主与物管矛盾频发的重要原因。虽然,从法律上说,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管只是业主聘请来管理小区事务的“管家”,可是,现实生活中,“管家”服务不到位,不仅业主对其无计可施,有的小区还因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物管而遭其阻挠,与“管家”发生冲突。

广州对小区物业公司实行“红名单”“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物管行业进行规范,更重要的是体现出对业主维权的巨大支持——物管公司如果达不到业主要求,当不好“管家”,业主不仅有权炒掉物管,而且能够炒掉物管。

业主权益在《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虽然已有体现,可是,之所以在现实中依然存在业主权利受侵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解决纠纷的渠道尚不通畅,而且成本高昂。比如,更换物管,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投票同意,可是,一户一户地收集业主意见并不容易;而对物管的许多违规行为,不到起诉的程度便似乎求告无门,而起诉就意味着巨大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即使是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成员大多是兼职的,起诉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而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向业主的微信发送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官方的“红黑榜”将大大降低业主的维权成本,让维权更容易实现。同时,“红名单”“黑名单”的信用管理制度也会让物管有所顾忌,会尽量规范自己的行为。

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和谐的小区氛围也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应有之义。共建共治,需要业主、物管、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而政府不缺位,是对社区自治和业主权益保障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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