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8时许,一辆贴有“公务用车”标志的大众小轿车上,一只宠物狗从副驾驶位将头探出车窗。相关视频在网上热传,目前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证实是领导闺女抱着宠物狗乘车。 近年来,公车私用现象饱受社会诟病。为了防止公车私用,各地推动了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对领导干部实行车补,并且在公务车上张贴了“公务用车”的标志,甚至有的地方给公务车安装了定位系统。但是,宠物狗依然可以乘坐公务车外出“兜风”,这实质上折射的是把对公车私用的监管当成了耳旁风。 事实上对于公车私用行为,即便公务车上张贴了“公务用车”的标志,群众监督也很难。如果不是公务车停靠在景区、医院等与工作几乎无关的场地,只是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群众很难想到这是公车私用行为,因为群众不知道公务车里乘坐的人是不是正在执行公务的干部。相反,政府机关自身最能掌握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行为,因为他们非常清楚哪些领导干部、在什么时候可以乘坐、使用公务车,特别是很多公务车已经安装了定位系统。但问题是内部监管往往软绵无力,对公车私用行为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公车私用行为基本上不设防。几乎没有公车私用行为是被内部监管发现和抓住的,基本上是普通群众在无意间发现。很能说明这一点。 可见,要真正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既指望一只宠物狗提供现象,也不能靠普通市民的偶然发现,最关键还是要完善和强化内部监管,这需要通过提高对公车私用行为以及对公车私用监管不力的惩罚机制来倒逼。 一般说来,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与被抓的概率之间要成反比,被抓的概率越低,那么惩罚力度就要越高。按照这个逻辑,既然公车私用被抓的概率很低,那么就有必要提高公车私用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能被抓住一次总是补缴油费和记过处分了之。对于抓住的公车私用行为,对当事人应当直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不能用其他轻松的党纪政纪处分替代。同时,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应当给予较重的降级、撤职等处分。只有这样,才能倒逼政府机关强化内部监管,真正监督干部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确保公车只用于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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