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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租房”不要异化成金融欺诈

2018-08-24 10:05:47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押零付一,无需押金即可入住”。近期,北京一些房屋租赁中介推出的“信用免押金”租房模式,吸引了不少租客。根据记者调查,这种租房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演变成为分期贷款,广大租客不可轻信,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8月23日《经济日报》)

“信用租房”模式被部分中介公司利用,打出“押零付一”的旗号,以无押金作为噱头,吸引租客前来租房。同时,引入第三方金融平台,由平台将租户需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中介公司,并要求租客以储蓄卡作担保,通过平台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每个月不仅要支付房租,还要缴纳5.8%的“服务费”。这实际上是将“信用租房”异化为金融贷款,乃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存在隐瞒事实、故意欺骗租客的行为,还埋下了金融安全隐患。

租客本来通过中介租房,只需缴纳中介费,支付押金、租金给房东即可,经营模式很简单,中介公司只是一个信息服务平台,为租客与房东搭桥,介入并不深。如果是中介公司经营的长租公寓,房东全权委托中介公司代理,租客只需跟中介打交道即可,如此就留下了弹性操作空间,中介可以赚取房租差价。而中介引入第三方金融平台后,经营模式就愈发复杂化,中介可以利用平台提前套现租金,将市场风险转嫁给租客和房东身上。

如此一来,就令租房业务走向金融化,租客的租金变成了融资标的,平台承接了中介公司的租赁业务,一方面替银行拉客户、放贷款,另一方面向租客收取贷款手续费牟利。由于中介公司一次性拿到一年的租金,就等于凭空融到一笔低成本的资金,即可用这笔资金去市场上高价“抢房源”,继续发展租房融资业务,犹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实现快速扩张。

显然,这样一来,租房业务就脱离了服务属性,被异化包装成虚拟金融业务,如果银行再将该贷款业务打包,做成理财产品卖掉,链条就会继续延伸,犹如引发美国金融海啸的CDS。一旦中介公司发生资金链断裂,就会造成业务“雪崩”,进而波及到平台、银行、租客、房东等,令其利益受损,甚或陷入多重纠纷之中。由此可见,“信用租房”被中介公司利用作为融资手段,成为高房租的推手,并埋下了巨大的消费纠纷和金融安全隐患,且没有与租客说明情况,存在欺诈嫌疑。

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涉及到金融的业务,一定要简单,不能太复杂,一旦复杂化,失去监管,就容易走向失控,成为金融危机的火苗。因此,对中介公司开展的“信用租房”业务,监管部门要重视起来,秉持保障租客消费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则,应重新梳理、审核、规范,制定“信用租房”统一标准,将租房业务与贷款业务剥离开,减少多余的环节,要求租房业务公开透明,对资金实行穿透式监管,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将租房业务扭曲成金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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