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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横行,应用商店要担责

2018-11-07 17:25:39 徐建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据工信部消息,三季度对48家手机应用商店的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53款软件违规,已全部被责令下架,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问题。(11月7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手机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迅猛发展,存在于手机软件即各种APP中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尤其从去年开始,有关手机软件过度索权、可能侵犯用户隐私以及强制捆绑、无法删除等流氓软件问题不断被人曝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引发了各方广泛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工信部去年还出台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以规范APP应用软件市场秩序,清理整治各种乱象问题。

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发现这流氓问题软件依然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不仅就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里公开展示、下载,而且偷偷吸费、强行捆绑、暗地搜集用户隐私信息等行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用户下载安装了它们,无异于是在随身携带的手机里钻进了各种“小偷”和“强盗”。如此一来,用户的合法权益何在?如果放任它们继续作乱,不但会危及用户的手机性能与安全,还会危害到他们的信息和财产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工信部建立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定期对应用软件市场进行技术检测,及时清除那些问题流氓软件,自然十分必要。可是,光下架这些手机软件中的“害群之马”是不够的,如果不对其源头和渠道进行打击,也许它们改头换面以后很快又会再度上架,如此循环往复,玩“猫鼠游戏”,何时能够根治流氓软件之害?

例如作为应用软件的提供者和下载源,各大手机软件应用商店是如何把关的?是一进对流氓恶意软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根本没有任何自查措施?实体商店售假都要担责,而应用商店拿这些问题软件给用户下载安装,有的还要付费,难道不要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规定》明确指出,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应建立应用软件管理机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核及安全、服务等相关检测,对审核和检测中发现的恶意应用软件等违法违规软件,不得向用户提供;对所提供应用软件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软件,建立完善用户举报投诉处置措施等。”可是这些应用商店是怎么做的?工信部一个季度检测一次都能发现,它们就检测不出问题?

可见,对问题流氓软件不能止于下架,还要追究应用商店和软件开发、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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