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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记者就能掩盖违约行为?该醒醒了!

2018-12-21 23:25:24 范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12月20日上午,闽侯万家广场的业主向福建新闻频道热线爆料: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买房就能安排小孩在附近中心学校上学。可现在孩子眼见到了上学年龄,才发现这一承诺并未得到当地教育局承认,孩子明年将面临无法上学的困境。福建新闻频道记者前往采访,却遭到闽侯万家广场十几名工作人员抢夺相机、辱骂和殴打。(12月21日 福建新闻频道)

企业挑衅媒体监督,最需要的是底气十足。然而,屡见报端的类似事件,涉事企业往往害怕记者揭底。就拿闽侯万家广场来说,就存在多起违法行为,比如学区房的虚假宣传,燃气管道安装、小区环境配建等单方面违约。要是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通过阻扰记者采访就可以轻易遮掩过去,那背后业主们的投诉也一定能够轻易打压下去。阻扰、辱骂、殴打记者,于事件本身只能是欲盖弥彰,于企业声誉恐怕也只会是从此臭名昭著。

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是寻求主动解决的办法,而是以强势态度压服业主、挑衅媒体监督,这样的事件为什么在房地产企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根源当然是企业文化的畸形态势。这几年,不少房地产商依靠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赚得盘满钵满,却在企业文化建设上无暇顾及或不屑顾及,在盈利的文化“主题”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无法“入题”。特别是一些小规模房地产商,全然不顾道德和法律约束,肆意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人人痛恨的地方黑恶势力,引发了一系列公共事件。

房地产企业走进市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地方政府的公权力更应该对其严格规制。一些房地产企业肆无忌惮地违约和虚假宣传,不仅仅与其畸形的企业文化有关,监管的缺位或疲软才是关键因素。正因为如此,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当下,这些企业才更觉得打压和封杀业主监督和媒体监督的重要性。然而也正是人人拥有麦克风,这些企业的“脓包”才频繁被曝光于媒体和自媒体。

在企业与社会监督的这场博弈中,企业虽然获得了“暂时的胜利”,但也只能是“永远的失败者”。因为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打压社会和媒体监督的企业必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在这个趋势愈加明显的前提下,不仅地方政府应当尽快从污浊的“政企合作”中脱身,企业也应当主动将房地产经营行为归入法制轨道。可以说,依法经营是一家房地产企业能否生存下去的决定因素。

只有将依法经营当作企业文化的精髓,企业才能水到渠成地诚信经营。一家把守法和诚信看成生命的企业,不仅不怕监督,甚至会欢迎和鼓励监督。企业文化对监督的包容,是现代企业的大道和大智。而这个大道和大智,显然不能在因为殴打记者、侵害业主利益而失去市场、濒临倒闭的时候才大彻大悟,地方政府更应该将其作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课题来做。

精彩短评

“舆论监督过敏症”得下猛药治

面对记者采访不是积极配合,而是百般阻扰,这是“舆论监督过敏症”的典型症状。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企业必须依法治企,诚信经营,这既是法定要求,也是道义责任。而要让企业做到此点,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是其中不可或缺一环。从这个层面而言,“舆论监督过敏症”必须要下猛药治,尤其是对暴力阻扰、打压媒体舆论监督等违法行为,要严厉追责,依法惩处,不能“罚酒三杯”,不了了之。如此,才能依法捍卫媒体舆论监督权,切实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使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最大程度发挥出来。(孙维国)

对围殴记者的恶劣行径必须“零容忍”

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到记者在现实中的弱势处境,相关方面应该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加强对记者权利的保障,别让记者用生命去履职尽责。当然,业主也应该吸取教训,在购房时,多留一个心眼,不要盲目听信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注重收集证据,如果遭遇侵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法治社会不允许暴力存在,任何暴力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相关方面能够积极调查,采取严厉措施,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刘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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