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上演感人“生命接力”,彰显人性温度
2019-02-12 15:55:06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月10日,春节假期最后一天,也是春运返程高峰。荣乌高速、京沪高速上演了一场感人的“生命接力”。21个月大的青岛女童王逸贝因甲型流感引发急性脑膜炎,病情危急,需要转院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救护车9点40分从青岛出发,在河北、北京交警的接力以及沿途司机的配合下,于18时许顺利抵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生命至上,无疑是对社会文明最好的展示。近年来,这样的生命接力接连在各地上演,而最惊心动魄的无疑是这种跨省的远距离生命接力。它一方面考验沿途各地医疗、交管部门的协同水平,另一方面也考验沿途无数行驶车辆是否积极配合。每一次生命接力,都是一次对生命至上价值观念、驾驶人素质以及社会文明的检验。 2018年10月,北京中学生小宇泽在内蒙古旅游期间发生车祸,情况危急,通过内蒙古、河北、北京三地警力共同打造绿色通道,小宇泽成功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转诊至北京天坛医院,比预定时间提前两个半小时。南京玄武湖隧道中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摩托车与轿车追尾,摩托车车主重伤。当时正值晚高峰,隧道内堵成一锅粥,但当120救护车赶来时,约200名车主纷纷避让,在两条车道间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这些案例,都见证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生命接力,惊心动魄,既彰显了文明高度,又展现了人性温度,激发出向上向善的力量。每一次为生命让路的惊险历程成为新闻,都是一次紧急避让救护、消防等应急车辆的交通常识的普及和教育,都是一次对生命至上价值观的传播和强化。 我们当然希望看到更多充满正能量的温情故事,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又希望这样的故事成为理所当然的日常情形。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本是国家法律规定,是每个驾驶人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和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享有特殊路权,可以优先通过。不管是在紧急救援行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避让特殊车辆,为生命让路不容有失。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紧急避让并未形成常态,一些驾驶人的规则意识、文明意识没有被唤醒,违规占用应急车道,拒不避让特种车辆,堵塞宝贵的生命通道的新闻也时常见诸报道。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才反衬出紧急救助中为生命让路的可贵。 为生命让路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驾驶文明、人道精神的体现。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我们期待有更明确的避让规则和操作方法,更期待驾驶员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的养成,培育出更高文明程度的汽车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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