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政务服务“好差评”架起一座桥

2019-03-06 10:40:43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

为政之本,在于利民。政务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期待很高。但在现实中,个别政务服务者并没有站到这一高度认识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在政务服务过程中,有时出现懒作为、慢作为甚至是不作为现象,给上门办事的群众造成困扰。

政务服务引入“好差评”制度,在服务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使双方有了一个直接对话与交流的机会。对于政务服务提供者而言,你本职工作干好了,让办事群众满意了,群众给你打“好评”,积攒下来的“好评”不仅是一种精神鼓励,通过体制内评先、评优、奖励、提拔等激励手段,还能转化为个人“生产力”与前进动力。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务服务没干好,经常得“差评”,你就要考虑怎么办了——是继续混日子,直至最后混不下去,还是闻“差”即喜、知“差”就改?

对于办事群众而言,有了“好差评”制度,就等于有了监督的利器,对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就更有底气与硬气,因此也更有积极性。有了这项制度,双方的交流更加畅通,压力传导更加高效,最终表现在政务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