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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术中加价”恶势力,也是向“趁病打劫”开刀

2019-05-17 08:18:19 罗志华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扫黑除恶”扩大化当然要防,但对那些以“术中加价”行恶的恶势力,该严惩也不必含糊。

“术中强行加价”医疗乱象,已非首次曝光。以往有患者举报“术中加价”,涉事医生往往只是被暂停执业、开除。但这次,厦门湖里区某民营医院的医生可摊上大事了……

据海峡导报报道,近日,厦门打掉了首个医疗领域恶势力团伙。自2017年7月以来,该医院在患者就医后,不仅诱导患者做包皮过长等小手术,在手术中,还以发现新病为由,通过威胁、软暴力等方式强迫患者增加手术项目和手术费用。

乍听厦门打掉首个医疗领域恶势力团伙,很多人心生顾虑,会联想到此前有地方将扫黑除恶“箭头”对准医生,担心这是扫黑除恶的扩大化。

但“扫黑除恶”包括“扫黑”和“除恶”两块,前者针对涉黑,后者瞄准恶势力。从当地警方查实的情况看,该犯罪集团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大肆敲诈、诈骗被害人的钱财,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具体而言,配置技术性能低劣的医疗设备,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推广信息,诱导患者前来就诊,患者就医后,就诱导患者做包皮过长等小手术,再以发现新病患为由,通过威胁、软暴力等方式强迫患者增加手术项目。不是为了给人看病,而是专门借看病为由对人“趁病打劫”,这的确称得上“恶”。

结合种种情况看,对标相关法律条款,当地警方将其列为恶势力团伙,并非没有依据。

去年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14条明确,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第15条进一步明确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包括“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行等。

涉事医院“术中强行加价”成了惯常套路,还对患者采取威胁、软暴力等方式逼其就范,性质够恶劣。试想下,患者还躺在手术台上,伤口还在出血,拿着手术刀的“医生”逼着他加项加价,他哪有说“不”的底气?心中可能还会产生恐慌感。

需要厘清的是,一些医疗活动中虽然有欺诈现象,但仍是以医疗为主业,那可能是“医疗借助了欺诈手段”。但涉事医院是诈骗团伙纠集一帮甚至没有职业资格的人员,以欺诈为主业、医疗只是个幌子和手段的现象,这该定性为“欺诈借助了医疗手段”。两者性质明显不一样。

说白了,对所有的“术中强行加价”行为,都该纳入医疗监管中加以约束。对于那些“涉恶”的,则更要站在“除恶”的高度依法依规处理:“扫黑除恶”扩大化当然要防,但对那些以“术中加价”行恶的恶势力,该严惩也不必含糊。

□罗志华(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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