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被拘案,公众期待一个更完美的句号
2019-11-18 15:2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019年11月15日上午,黑龙江省富裕县副科级公务员刘向阳收到了富裕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英飞送来的3159.4元国家赔偿金。事件源于一起十年未破的林地被烧案,刘向阳报案多年后无果。2018年4月,他发布举报视频,迎接他的是警方的10日行政拘留。之后,刘向阳向富裕县法院起诉富裕县公安局,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并赔偿精神损失,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消除影响,公开道歉。(11月16日 新京报网) 一波三折,刘向阳在齐齐哈尔法院的帮助下,讨回了公道,洗刷了冤屈。《新京报》对此发表了题为《发举报视频被行拘,正当举报不该被如此对待》的评论,说此案意义重大,体现对民众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给更多执法部门一个深刻的警示。可是此案并不能直接划上句号,只能说是个逗号,还有很多问题有待深究。 首先,造成刘向阳蒙受不白之冤的罪魁祸首是富裕县公安局。那么,刘向阳得到的三千多元赔偿是谁付的呢?是富裕县公安局相关责任人自掏腰包还是从公款里掏出的呢?况且,刘向阳得到的金钱赔偿与实际损耗的时间和精力极度不相匹配,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起这种高昂的诉讼成本,如果仅仅赔钱了之,或者不需要相关责任人赔偿,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变相纵容富裕县公安局的胡作非为,难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其次,面对刘向阳的一而再,再而三地质疑,富阳县公安局是否有搪塞、敷衍的不良权力作风?人心恶虚贵重实,为政贵在实。也许刘向阳信息渠道不畅通,理解有误,但富阳县公安局理应改变作风,俯下身姿,把事实一一告知刘向阳,揭开其思想疙瘩,只有讲得清楚,说得明白,想必刘向阳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是富裕县公安局应有的工作思路。 再次,本案的中心问题是围绕案卷的遗失与否,富裕县公安机关说,遗失案卷的事件纯属谣言,而刘向阳坚定说,“案件第一手资料被故意销毁”。如果案卷没有毁掉,那接下来,富裕县公安局就要根据刘向阳的申诉展开调查,187亩的林地惨遭烧毁,巨大经济损失不能没有下文。如果案卷真的已经毁掉,还要根据《档案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今,齐齐哈尔中院给了刘向阳一个公正的说法,但富裕县公安局只损毫发,这有失公道,也有损相关部门公信力。法院给刘向阳讨回公道,公众期待一个更完美的句号,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的答案。(杨应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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