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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面包”扔掉太浪费,合理利用是正道

2021-05-08 08:25:30 作者: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甚至当天卖不完的面包,统统都要扔掉,这看起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严重的食品浪费。5月4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家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行政约谈。记者了解到,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开展的首次约谈。(5月7日 北晚新视觉)

商家将“报废面包”全部扔掉,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品质,比如尺寸偏小、偏大,形状不太好看,不符合成品的要求,要进行生产报废,每天卖不完的面包也会作报废处理。这样的做法,虽然符合公司规定,却存在浪费食物的嫌疑,有违《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可取。因此,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家进行约谈,责令依法整改,乃是合情合理之举。

目前,部分面包店、糕点房出于竞争需要,走产品新鲜、高品质的市场路线,当天现做现卖、产品不过夜的销售模式,以获得消费者的信赖,对于品相不好、不新鲜的产品,一般是采取限时打折处理,或者免费试吃、赠送等方式。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消化掉这些产品,使其物有所值,另一方面避免无谓的食物浪费,符合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社会倡议。

在商家眼里,这些“报废面包”品相不好,影响销售,扔掉最省心,但在大众眼里,这些还是美味的食物,又不存在腐坏问题,浪费总是不对的。由此可见,该报道中的面包店,直接将“报废面包”扔掉,确实不太妥当,大众难以接受,倒不如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按照行规,将“报废面包”采取打折销售、免费试吃、赠送等方式处理,比如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的正式实施,浪费食物不仅是社会道德问题,也是违法行为了。该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要求,如出现浪费食物的现象,又拒不改正的话,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此,企业要主动遵守法律,适时修改管理流程、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及早予以调整,引导员工和消费者重视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早在2014年,《经济日报》就曾报道,我国因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环节存在的浪费现象,每年损失粮食相当于2亿多人的口粮。近年来,部分城市为减少食物浪费现象,效仿欧美等国家,试点推出了“食物银行”,将临期食物放在冰柜里,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低收入群体,从而让食物得到妥善利用,这就是一个可以推广的好模式。可见,政府、商家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把好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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