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信息公开”沦为“隐私公开”
2021-11-03 09:53: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媒体报道称,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今年3月9日发布的一则《丛台区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公示》,详细列出了职工所在企业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证书编号等众多个人信息。被公开个人信息的职工有56人。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也大大增强,政务信息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政务信息公开也是个“技术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平衡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权。稍一不慎,信息公开就可能沦为“隐私公开”,给老百姓的生活添乱。 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为了防止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防止有些人虚申冒领,在网上进行公示,依靠大家监督,的确也无可厚非。但公开的方式如此详尽就大可不必。比如和个人隐私密切相关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能否用“××……”来代替后几位,这样既方便群众监督,也有效地保护了公示对象的个人隐私,少给他们增加烦恼。 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如若随便公布,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严重后果。近年来,老百姓因为个人信息泄露上当受骗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此高度重视,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决不能照搬过去那一套,简单粗暴地公开了事。 2017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做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补充,明确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希望政府部门担起责任,保护好老百姓的个人信息,绝不让信息公开沦为“隐私公开”。(蒋文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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