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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惩戒“抓大不放小”,让高空抛物无处藏身

2024-10-23 09:26:05 作者:杨维立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21日,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迎来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基本案情是,2023年6月22日,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某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庭审显示,被告人周某在6天时间内,先后向地面投掷了十几样物品,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从其高空抛物行为带来的后果看,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决其死刑,体现了罚当其罪,彰显了公平正义,传递了守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的决心,释放出对高空抛物行为绝不姑息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各地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小到烟头、果核、瓶子,大到电视机、花盆、家具等,各色“从天而降”的物品致人受伤甚至伤亡的事件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频频上演,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无数案例表明,一次“巧合”足以酿成人间悲剧。因此,对高空抛物行为必须出重拳、用重典。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告慰受害者及其家人,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

除了“严惩”之外,还需在“必惩”上下功夫,积极破解发现难、取证难等难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潜在的高空抛物者望而却步,无辜者才不至于继续成为受害者。这就要求相关方面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个“小案”。对于高空抛物,即使未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要做到接警闻风而动,积极采用DNA检验等方法,穷尽手段、全力以赴调查、侦破案件。同时,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起诉、审判,让不法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唯有“抓大不放小”,不放过任何一个小案,才能让高空抛物无处藏身,有效预防恶性案件的发生。

以“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为例,就在小娄被砸中的5天前,周某曾先后在楼上扔下两桶5升桶装水和三罐未开封可乐,均砸到了人。如果先前的高空抛物行为能被及时干预和处置,第一时间将周某绳之以法,后面的悲剧很可能会避免。可惜现实中没有如果,血的教训足够深刻,值得认真汲取。

事实证明,高效办好每一个小案所产生的强大威慑、所弘扬的法律精神,往往并不弱于办理大案。无数个及时破获的小案的累积,甚至有着更普遍的社会意义——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让老百姓扬眉吐气,让更多人深切感受到实现平安和正义,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眼下,守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过程,也是展现治理水平的过程。各地政府部门、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社区组织、物业公司之间的协同联动,动员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和治理中来。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久久为功,定能筑牢公共安全“铜墙铁壁”,让高空抛物现象早日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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