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工的权益保障不能“难结”
2024-10-29 09:32:52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零工”主要是以日结工资为形式的用工模式,这类用工大多集中在零工市场、人才劳务市场等地,雇主多为转包单位和个人,他们与务工人员之间通常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确定用工时间、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因为缺少可以作为证据的劳务合同等必要手续,一旦发生拖欠报酬或伤害事故,务工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护。(见10月24日《工人日报》) 日结工是一些用工单位或个人根据需要雇佣的一些临时打工者,短则数小时,长则十来天,属于随叫随到、完事即走、工资日结的零工人员。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深受一些劳动者的青睐,日结工市场在一些城市规模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也衍生了劳务中介层层转包、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乱象。比如工作内容、薪资报酬与约定不符;又如一些招聘信息被中介多重转手,从中克扣中介费,不仅对劳动者层层“盘剥”,还淡化了用工主体身份,劳动者常因此遭遇诈骗或在发生人身伤害、劳动权益受损后面临维权困境。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日结工市场乱象也为自身埋下隐患。比如对求职者的基本情况知之甚少,等其入职后才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解约还面临赔偿责任等。 日结工是就业市场的一种形态,也是各类用工模式的一种有益补充,而日结工市场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就此而言,日结工市场虽然乱象不少,但也充满活力和各种可能,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对劳动者个人及社会发展而言,都是利大于弊。 日结工也是劳动者,日结工市场不能成为劳动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针对日结工权益保护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指导劳务人才市场制定完善的日结工用工制度,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加强对劳动者、劳务提供者就业普法宣传,指导各方形成签约履责、保留相关证据的习惯等。 只有日结工的权益保障不再“难结”,劳动者、企业、劳务中介等各方才能实现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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