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时政观察 > 正文

加强文艺评论 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2024-10-30 10:05:45 作者:刘 典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作者:刘 典《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30日 04版)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10周年之际,第20期《求是》杂志重新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年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讲话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倡导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文艺评论是文艺创作过程中的重要反馈机制。通过其独特的专业视角,文艺评论为公众提供了理解作品的多种可能。文艺评论重在揭示作品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内涵,使读者或观众能够更深刻地体验和理解艺术的魅力。这种解读不限于对作品本身的技术层面的分析,更重要的是挖掘作品与社会、历史乃至人类情感的联系。因此,文艺评论本身就是一种再创作的过程,它赋予了作品新的生命,同时也提升了公众的艺术欣赏能力和审美层次。当前,我国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做好文艺评论,更好发挥文艺评论激浊扬清、褒贬甄别的作用,对推动文化发展与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高质量的文艺评论推动社会文化的进步。通过深入分析文学现象和文化趋势,文艺评论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同时也为文化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文艺评论工作不仅是对现有作品的评价,更是对整个文化生态的一种审视与促进。通过对特定时期或地域文化现象的研究,可以揭示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推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外文化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越来越多的中国文艺作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文艺评论成为不同文化背景读者之间相互理解和沟通的重要纽带。通过翻译、出版和传播,中国的故事和声音得以被更多人听见,而文艺评论则帮助外国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中国文艺作品的独特魅力。

时下,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文化软实力的增强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文艺评论领域必须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文艺评论的批判精神,与文艺创作相辅相成、形成充分的张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创新意识、丰满理论框架,推动文艺作品书写文化之美、展现先进思潮,充分展现文艺评论的社会性和专业性,发挥其应有的引导作用。

文艺批评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021年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不唯流量是从,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评论,反对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的文艺评论标准,要客观公正地从作品出发,对作品作出恰如其分的分析、判断与评价,敢于“亮剑”,对不良创作倾向和文艺现象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表明立场,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反映人民心声,端正文化风气,引领社会风尚。同时,面对网络化、数字化的新环境,文艺评论也要探索新的表达形式和传播渠道,扩大影响力。如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微评论,或者通过直播互动的方式开展即时性文艺点评,这些都是值得尝试的新途径。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力、久久为功。一是鼓励和支持文艺评论领域的学术研究,建立系统的文艺评论理论体系,提高评论的专业水平。同时,注重跨学科交叉融合,拓宽文艺评论的研究视野。二是构建多层次的文艺评论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行业内部的职业培训等,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备敏锐洞察力的文艺评论队伍。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搭建多元化的文艺评论交流平台,增进评论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沟通,营造开放包容的文艺评论生态。四是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既要注重作品的艺术水准,也要考量其社会效益,确保文艺评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五是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文艺评论理念和经验,提升我国文艺评论在世界舞台上的影响力。新时代新征程,只有不断推进文艺评论的理论创新、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和机制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文艺创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文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刘 典,系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智库研究员)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