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 正文

救援费用自担,为“驴友”任性探险戴上责任枷锁

2024-11-13 09:24:03 作者:关育兵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据11月12日《江西日报》报道,近日,江西奉新县“驴友”违规探险被困,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这是该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

此番事件中,5名“驴友”出发前,民宿经营者已对其进行善意提醒,可他们仍擅自闯入未经开发的山区,最终因迷路而不得不向外界求救。好在当地政府迅速响应,组织起包括应急、消防、公安在内的数百人救援队伍,历经18个小时的艰苦搜救,终将失联“驴友”安全找回。一场集体救援,不仅彰显了对生命的尊重,更体现了公共责任的力量。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任性“驴友”为自己的鲁莽买单,依法承担了2万元的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自担,不仅是对“驴友”任性行为的经济制裁,更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一种有效保护,是对其内心深处规则意识的强化。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在享受自由与探险的乐趣时,每个人都应为自身行为负责,任何对规则的漠视都可能带来不可承受之重。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近年来多地也发布禁令,明确“救援费用自担、风险自担”,用这种方式约束“驴友”的个人行为,令其深刻认识到探险不应成为任性的代名词,而应是在规则框架下的理性探索。

如今,“驴友”李某某的悔过之言,是对所有探险爱好者的深刻警醒:“希望广大徒步登山爱好者以我为鉴,不要擅自前往未开发山区,给政府和社会增添困扰。合规探险方周全,莫让任性引危难。”而在个体自觉之外,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探险行为,同样必不可少。相关方面要加强对探险活动的监管和指导,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那些合规、安全的探险活动,让努力探求未知的开拓精神在规则的光芒下熠熠生辉。

无论何时,敬畏规则,责任担当,都应是追求自由与探寻未知的前提。唯此,我们才能在探索自然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更安全,让探索精神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而非消耗社会资源的负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