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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商户彻夜亮灯也是形式主义

2025-02-06 09:30:36 作者:徐刚 来源: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西大同有商户称,春节期间古城内下通知:腊月二十八到正月十五期间,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商户要彻夜打开屋内、屋外所有的灯。该商户称,自己晚上11点被打电话叫去开灯,拒绝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当地媒体曾报道,政府倡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以此亮化城市,额外产生的电费将由政府予以补贴。

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各地通过灯光秀、夜景工程等方式提升城市形象,是很常见的做法。然而,强制商户亮灯的“一刀切”做法,却背离了“倡议”的初心,不可不谓是形式主义。

在市场经济下,商户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是否开灯理应由他们自行决定。即便“电费由政府补贴”,彻夜亮灯也会打乱商户原本的经营节奏,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如今是法治社会,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绝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商户半夜被打扰,甚至遭遇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这严重侵犯了商户的合法权益。如此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既损害了商户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城市的营商环境。当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举确实不合适,相关部门也正在处理。

在此事中,该被“处理”的不仅是执法不当的直接责任人,更是一种工作观念与作风。须知,城市的繁荣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体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双赢。如果在政策制定之初,当地就广泛听取包括商户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声音,或许就能找到更加平衡且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比如,针对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商业特点,采取差异化的照明策略;或者在保障基本照明需求的前提下,给予商户一定的自主安排空间,让他们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调整开灯时间。特别是,“电费由政府补贴”的相关规则应该说清楚,不能让商家不明不白支出一笔“造景费”。

城市治理需要正确的政绩观,发展旅游则需要依托真正的竞争力。一个地方的旅游环境,不能靠商家的灯光来照亮,更不能靠虚头巴脑的形象工程来打造。只有切实拿出诚意、做好服务,游客才会真正感受到城市魅力。此外,在追求城市形象提升的同时,如何平衡好各方利益、尊重市场规律、维护法治尊严,也是城市管理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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