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国内热点 > 正文
全国试点农村儿童大病医保
2010-06-11 07:13:25

10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意见要求,试点工作可先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福建规范政府红头文件
"基本药"考核挂钩医院补助
闽安排专项基金防治结核病
闽技术创新发展资金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