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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城乡医疗救助金每人130
2010-06-14 11:08:57
    记者13日从福建爱你省民政厅网站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将联合发文,我省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分别提高30元和8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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