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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奖励金融机构可达千万
2010-06-29 19:26:20
在福州市区内,2010年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含配套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将获得政府奖励。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在本市新注册成立且营运满一年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投资类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在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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