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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
2010-06-30 07:53:32

为明确相关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中纪委就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作出解释。

解释强调,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对于组织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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