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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男阿穆隆酒驾撞人被判刑
2010-07-22 10:08:47

7月21日下午,“快男”阿穆隆酒驾撞人逃逸交通肇事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阿穆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月3日,阿穆隆酒后驾着宝马车过杭州古翠路十字路口时,猛撞上一位逆向骑电瓶车的妇女。肇事后,宝马车减速了一下,然后直接开走。

3月24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阿穆隆的家人向死者家属赔偿114万元,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图:阿穆隆今昔对比)(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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