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统计部门获悉,上半年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涨幅与陕西、宁夏并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九位,而排在福建之前的省份、直辖市分别是青海(3.9%)、海南(3.8%)、新疆(3.6%)、黑 龙 江(3.6%)、云南(3.6%)、浙江(3.4%)、吉林(3.2%)、天津(3.1%)。(东南网手机版)
记者昨日从统计部门获悉,上半年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涨幅与陕西、宁夏并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九位,而排在福建之前的省份、直辖市分别是青海(3.9%)、海南(3.8%)、新疆(3.6%)、黑 龙 江(3.6%)、云南(3.6%)、浙江(3.4%)、吉林(3.2%)、天津(3.1%)。(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