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国内热点 > 正文
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获刑12年
2010-07-23 10:38:09

今天上午,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1年零七个月。

现年46岁的相怀珠曾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妻子李善娟曾任公安部审计局工作人员。2009年7月8日,相怀珠夫妇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逮捕。(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浙江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案开庭
移动高管李向东外逃卷款数亿
锤击局长案:检方以受贿立案
大理原副州长受贿移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