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丙烯、燃气,都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这种地下管线上施工,安监部门应该懂得,相当于在火山上作业,随时都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性。安监部门从施工之初就要介入,对施工人员作相关知识普及,提出针对性的施工要求,而且要亲临现场跟踪监督,对近距离的周围居民采取临时性疏散措施,以防不测。施工单位的人员因为无知无畏,安监部门重于泰山的责任使然不能无知无所谓。
恶性事故出现了,政府职能部门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找出一个裙带关系、层层转包。试问:违规转包、裙带关系,是事前发现的,还是事后发现的?事前发现而不制止是失责行为,事后发现“马后炮”是官僚主义。
因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从根子上查,查城市规划,查安全监督,其次才查到施工单位的违规转包、野蛮施工。否则,就是官官相护,掩人耳目,起不到反思当前、警示今后、举一反三的作用。(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