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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立培训基金直补机制
2010-09-14 16:07:47

日前福州市印发了《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建立职业培训基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

根据规定,企业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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