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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机构禁从事土地开发
2010-09-18 08:19:51

明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从2011年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并公开年度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对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施等实行在线全程监管。这是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的通知中要求的。(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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