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该理解成喝完一瓶症状无缓解去看医生,还是应该理解成吃足三天的药量,也就是一次15克,一天3次,吃足9次135毫克仍然无效再考虑去医院呢?
我猜想它的意思是喝完一瓶无效就去看医生,但是用药说明上为什么不干脆就这么写,却要含含糊糊地说什么3天。如果硬要较真,非要将三天理解为一个疗程,那么岂不是买一瓶药量还差15毫克,买两瓶却又要浪费105毫克的药。如果既要吃足三天的药量,又一点都不浪费,那就要买9瓶药,同时供8个同样症状的人吃。或是我两年内患8次同样的原因引起的咳嗽(因为保质期为两年)。
120毫克×9瓶=1080毫克。
(一次)15毫克×(一天)3次×(一个疗程)3天=135毫克
1080毫克÷(一人一疗程药量)135毫克=8人次(8人治病或治8次病的药量)
其实,吃了两天,我就不咳了,而且药甜丝丝的挺好喝。药是好药,可连个用量都写不明白,中医药也太不严谨了,也难怪人家要攻击中医药是伪科学了。原来每格是10毫克。一格10毫克,一次要喝15毫克,所以,每次应该喝1.5格。(蜗牛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