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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融资担保业监管细则出台
2010-09-28 16:18:37

即日起,厦门担保机构若不备足1亿元,将被禁止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昨日,厦门市经发局、市工商局、厦门银监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等联合出台《厦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拟对厦门融资担保业进行全面规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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