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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庆节日聚餐注意事项
2010-10-01 12:04:07

“十一”长假来临,为确保公众假日期间聚餐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提醒。

在家中举办宴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防止沙门氏菌中毒。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要求。

外出就餐时,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的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安全条件最好,B、C级单位信誉依次降低,风险依次加大。有些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公示牌,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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