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理上来说,责、权、利应该是统一的,领导及他周围的人中,领导的权力最大,所以防腐、反腐领导的责任也最大。腐败的病源是领导本人,周围的人最多只是外因,既便对领导有影响,也必须通过领导起作用,所以消除腐败的预防针也好,救命药也好,都应该直接给领导用才最有效,否则不能说无效,也只能是隔靴骚痒。领导夫人固然有好有坏,也多少会对领导产生些影响,但如果领导本人廉,夫人自然是没办法利用他的权力腐败的;如果夫人实在贪心,与领导志不同道不合,还可以离婚的嘛!秘书、司机之类更是领导可以下令调离的。反过来,周围人皆廉而领导贪,却没有办法制止腐败的,成克杰,张二江、胡长清之类,皆有一个或多个情妇,老婆的话未必有用,有的老婆甚至连吹枕边风的机会都没有了吧?而贪官身边的工作人员如果不称他的心,也恐怕早就不知被支到哪个角落里去了。所以,针对领导身边人的反腐措施,我看作用是不会大的。
再看实际情况,秘书弄权的情况有多少、多严重,我不知道,但最大最著名的秘书腐败是河北的李真案,李真恰恰是个男秘书。权色交易案有多少发生在男领导与女秘书之间我不知道,但目前曝光的领导与女色勾结的腐败案弄权案中,也并没有女秘书。那些大贪官的情妇们,有的是被贪官们金屋藏娇的,有的是以开公司做买卖为名与贪官“合演二人转”侵吞国家财产的,而秘书,因为与领导关系太近,要避嫌,所以在各种腐败发生剂与催化剂中,女秘书,算不上重要角色。
虽然我觉得“男领导不得配女性身边工作人员”的规定有些离谱,但“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由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放任或长期失察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这两条还是抓到了点子上的。权色交易的关键不在于女秘书,而在于限制官员的权力,在于政治文明,公开化,透明化。不能让领导拥有把情妇变成女秘书、女法官、女经理的权力,也不能让领导有权把女某某变成情妇。谁生病,谁吃药,这才有效。(蜗牛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