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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在企业建立"三必报"制度
2010-10-24 10:13:07
    日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在福州市企业建立“三必报”制度,规定企业重大劳动争议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企业工会主席变动必须向有关部门上报。(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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