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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示廉租房经适房申请人
2010-10-26 07:58:38

记者25日从福州市房委办获悉,经各街道(镇)受理初审、公示以及各区房管、民政等部门复核,并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档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8月15日~9月1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受理的今年第二批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房申请人25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271户已获批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1月8日止,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批准保障资格。(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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