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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医疗救助将实现一站式结算
2010-11-03 08:10:56

厦门市上月出台了新的 《医疗救助办法》。厦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左慧敏昨天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根据《办法》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将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先行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救助对象不必再自行垫付。

左慧敏介绍,医疗救助不再设起付线,救助基金筹集财政拨款标准也由原来的每年每人不低于140元提高到了150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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