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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职生资助名单须公示5日
2010-11-11 15:52:55

福建省教育厅消息今年秋季起,福建省中职生拟资助名单须上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规定,为杜绝以临时身份证号虚假注册的行为,今年秋季新学年起将规范无居,民身份证学生的申报手续,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按要求对无居民身份证学生进行返校公示。(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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