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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执行新“限外令”
2010-11-17 08:46:46

为防止境外热钱流向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1月15日就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记者从沪上各大房产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上海已开始全面执行新版限外政策,在上海购房的境外人士都必须出具一份购房自住承诺书以及相关劳务证明。不过,由于境外人士的婚姻状况、家庭关系较为隐秘,因此目前的限外政策只能针对个人,而境外人士家庭的购房状况尚难严格限制。(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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