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影响所及已经超出吴忠一隅的恶劣案件,在全国媒体纷纷发声的情况下,宁夏媒体却对这个热点新闻缺少敏感性,表现出漠不关心这种异乎寻常的惊人一致,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宁夏宣传部门对当地媒体下达了“封堵令”,否则无法想象宁夏媒体会如此铁板一块,表现得如此整齐划一。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舆论监督面临的尴尬。如果这样的分析和判断没有错,那么当地宣传部门对此应该作出深刻的反思。
媒体被认为是社会的良知。如果简单地说的话,媒体的职责也可理解为反映人民的要求和呼声,积极伸张正义。就这个案件而言,占尽地利优势的宁夏媒体,本来有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条件,能够比其他地方的媒体,第一时间抢到有价值的新闻,帮助全国人民了解事实真相。显然宁夏媒体没有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结果帮助宁夏和吴忠当地群众了解事实真相这样的义务,却由外地媒体来完成。当这个案件的部分真相已经明了的情况下,不知道宁夏媒体作何感想。
温家宝总理今年已经两次在不同的场合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毫无疑问,舆论监督应该是履行这种监督,为人民代言的重要载体;通过有效的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是媒体肩负的重要社会职责。媒体应该把握舆论监督的时机、力度和效力,推动矛盾化解,解决社会问题,达到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非常遗憾的是,宁夏媒体在“跨省抓捕”案件中,竟然交出了“白卷”。这样的舆论监督现状,如何让公众相信,媒体能够承担“铁肩担道义”的责任?(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