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9年春节,黄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东南网手机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9年春节,黄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