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福建省16所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将开展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检测对象涉及在监测时期内,在监测医院入院的所有孕产妇,自妊娠开始到妊娠终止后42天内,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正常分娩等孕产妇。
据了解,危重孕产妇是指在怀孕、分娩或产后42天内濒临死亡,但被成功抢救的孕产妇病例。对这些成功救治病例进行分析,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医疗质量。(东南网手机版)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福建省16所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将开展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检测对象涉及在监测时期内,在监测医院入院的所有孕产妇,自妊娠开始到妊娠终止后42天内,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正常分娩等孕产妇。
据了解,危重孕产妇是指在怀孕、分娩或产后42天内濒临死亡,但被成功抢救的孕产妇病例。对这些成功救治病例进行分析,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医疗质量。(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