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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可申报
2010-12-22 09:56:03

 即日起至明年1月15日前,泉州市符合条件的新农合参合农民,可以开始申报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

泉州市卫生局消息称,泉州市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共分3个档次,参合农民最高每年可获得15万元的补偿金。明年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对当地符合大病补充补偿的参合群众进行初审。明年3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就可拿到第一批次大病补充补偿金。(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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