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福州市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及市区道路公共停车位将实行新收费标准。商场、旅馆、餐饮娱乐业、写字楼以及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专营性质的停车场所停车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道路公共停车位每个泊位同一车辆停放24小时内最多收费50元。(东南网手机版)
2011年1月1日起,福州市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及市区道路公共停车位将实行新收费标准。商场、旅馆、餐饮娱乐业、写字楼以及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专营性质的停车场所停车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道路公共停车位每个泊位同一车辆停放24小时内最多收费50元。(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