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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明确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
2011-01-19 08:47:15

在福州市五城区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出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逃逸这些情形之一的,受害人可申请“专款”用于抢救或丧葬。此外,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的,且受害人及其家属难以正常生活的,也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市政府日前转发市公安局制定的操作细则,明确了具体的申请方法。(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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