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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调整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2011-03-04 08:14:27

记者3日获悉,福建省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今年起由每亩1000元调整为1100元。各市、县(区)在此标准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确定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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