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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总队出台《十项举措》
2011-04-27 08:16:43

福建公安消防总队日前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服务十项举措》。

《十项举措》包括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减少消防审批环节、全面提速审批时限、开通消防服务快车等。

在下放审批权限方面,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区内原属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批的建设工程下放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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