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台小规模土地开发管理法
来源::厦门日报 2011-05-26 编辑:唐丽萍
记者昨日了解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共同制定了《厦门市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这在全省属首例。 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是指项目土地面积大于30亩、小于100亩,开发前实地的地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均为非耕地的土地开发项目。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进行项目立项,一个项目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相邻(近)的地块组成,最小地块应达到5亩。(东南网手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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