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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量刑“厚此薄彼”?
来源: 2011-05-29 编辑:唐丽萍

围绕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的争议激烈,原因错综复杂,网民质疑其有家庭背景,而专家和教授则纷纷露面为其开恩说情。其实从这个案件的情节来看,算不得复杂,先是交通肇事,复捅8刀杀人,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就凭这两条,该怎么判简直没有什么可争议的。5名公开求情的教授说“有些人对真相根本不了解”,还有人总爱拿网民不理智议事,难道这样的后果和情节还不够严重?如果这样的杀人案犯都可以免死的话,那中国真的到了应该取消死刑的时候了。在国家还没有取消死刑前,药家鑫该为自己的疯狂和野蛮付出生命的代价,几乎没有疑问,更不需要争议,法律需要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与社会上热议的所谓仇官仇富没有关系。至于大贪官许迈永,如果以涉案近3亿,有着钱多房多女人多而成就的“新中国第一贪”的罪恶,还不能被判处死刑的话,也就等于变相认可贪官免死。这在腐败现象依然严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后果也是不堪想象的。因此,不管最高法表态“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死缓”的动机是什么,其在表态的时机选择上,确实犯了众怒难犯的大忌。但愿最高法表态的初衷,不是冲着药家鑫和许迈永的,否则将令国人对法律的信心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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