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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用人单位工伤险费率实行浮动制
来源:东南网 2011-06-30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30日讯(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相秋) 下月起,厦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实行浮动制。这意味着,安全生产抓得好、职工工伤事故少的单位,今后可以少缴交工伤保险费;而安全事故多、职工工伤多的单位,将缴交更多的工伤保险费用。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1年社保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调整的范围如下:

在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两个年度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 “五保合一”正常缴费,且符合“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两个年度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规定的,也可参加此次费率浮动调整。不过,按相关文件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参保的部分单独统计,不计入参保单位本次费率浮动统计的指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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