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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6-30 编辑:黄水来

福州市政府29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记者了解到我市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运用以奖代补形式,引导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为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土地、审批等优惠政策,并在用地、师资、招生、教学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尤其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政府还将进一步引导民办学校提升办学水平,逐步扩大优质民办教育资源比重,鼓励民办学校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校。尤其鼓励民办幼儿园争创示范性幼儿园,对被评为省、市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将给予重奖。

在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方面,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民办教育准入门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合理确定其收费标准,加大对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财务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民办学校财务和收费工作检查,严禁民办学校大额度资金支出使用白条入账、收费不入账、收费存入个人账户等现象。

市政府还透露,经多次研究的《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望尽快出台。这个规定拟从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用地支持等方面,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并从财务制度、设立标准、招生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以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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